但是我有一位已嫁出的妹妹.這次想要報稅扶養2老.他那邊的戶口成員有4人.年收入共120萬. 我們2戶都是台南縣
請問這樣會影響2老的殘障中低收入補助嗎?
還有政府是怎們計算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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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糊里糊塗的回答.如果2老給妹妹報稅扶養
請問這樣會影響2老的殘障中低收入補助嗎?怎們計算?
千萬不要喔~
因為出嫁女兒本來不列入計算的
如果女兒一旦報扶養親屬
不指女兒的收入和財產算進來,連女婿的收入和財產都會算進來
非常有可能會影響原本的殘障中低收入補助
至於政府是怎麼計算的
請看這篇文章說明:
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c.XhhQ--/article?mid=338&prev=387&next=193&l=f&fid=10
如果要知道確定一點的答案
還挺複雜的
首先要請自己估算房地產、存款有沒有超過
確定沒超過的話,再來算收入的部分
要看收入,首先因為父母都有殘障手冊,
所以爸爸申請算到爺爺、奶奶、母親申請算到外公、外婆
要知道6位長者的年紀與收入狀況,如果有人不在世了要說明
還要知道兩位的殘障手冊的級別是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
再來就是家裡有工作的人扣繳憑單的收入是多少
每一個成員都要說明,如果沒有賺錢,或是沒有扣繳憑單的收入也要說明
因為想把女兒女婿也算進來,他們兩個的資料更不能少,才能評估
父母只有您一位兒子嗎?如果還有其他兄弟,未出嫁女兒,那些也都要算進來
申請補助不是只算戶籍內人口的
所以真的很麻煩...
不想算的話,乾脆拒絕妹妹
這種問題應該您妹妹發問才對...
多謝
1.你家6口其實含你都以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資格,(扶養身障雙親)不只你的雙親喔。
2.若讓妹妹報稅扶養父母,會影響低收入戶補助,這幾年低收補助一年比一年嚴格。
3至於政府計算方式:
所謂低收入戶係指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每年所公布最低生活費用(九十八年度最低年活費用為九、八二九元)調查其家庭環境經濟狀況等項目後核定。低收入戶依其經濟狀況分為一、二、三款,其標準如下:
一款:全家人口均無工作能力、無收益及恆產,非靠救助無法生活者。
※補助情形: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九、八二九元。
二款:
1、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三分之一,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三分之二者。
2、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未超過七五、000元。
3、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未超過二六0萬元。
※補助情形:每戶每月補助五、000元家庭生活補助,戶內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二、二00元兒童生活補助費,高中職以上在學生每人每月五、000元就學生活補助。
三款: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者。
2、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未超過七五、000元。
3、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未超過二六0萬元。
※補助情形:戶內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二、二00元兒童生活補助費,高中職以上在學生每人每月五、000元就學生活補助。
附註:
1、在學學生之就學生活補助寒暑假照常補助,新生若確定已註冊者檢具學生證可自七月份予以補助。
2、公費生不予補助。
3、不論款別,凡戶內人口有六十五歲以上者,每人每月加發六、000元老人生活津貼;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七、000元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四、000元。
4、老人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農津貼、敬老福利津貼等各項補助只能擇一領取,不得重複領取。
※你家父母都領有身障手冊,不納入可工作人口,2個孩子想必都還在就學吧,所以您是夫妻2人扶養身障雙親及子女,可以去申請喔。
身心障礙身活補助資格如下,簡單來說當初父母親申請時,只審核戶內人口,(就是你們夫妻跟小孩的年收入)若將父母讓妹妹報扶養,每年申請時勢必會審核賦稅等,既然是你妹妹也有扶養,當然縣府的計算方式是將你跟你妹妹的財稅都計算在內,當然會影響生活補助的審核。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之民眾。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逹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者。
3.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但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及榮民院外就養金不在此限。
4.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不得超過650萬。
5.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金額定為每戶1人時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