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YAHOO購物中心的東西怎麼用消費券買?
3600元的消費券.當然可以用在奇摩拍賣上.你可以選擇便利商店取貨.
就可以用消費券付給便利商店!只要是消費行為.都是合法的!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已經明確宣示:消費券適用於零售、量販、餐飲.百貨公司、旅館、KTV.甚至買黃金,通通可以使用消費券,而且行政院會正式通過:消費券使用範圍不再加以限制,就是要盡量讓消費券的使用普及!消費券使用辦法終於確定:1.未來只要是消費行為都可使用,2.即便無營利事業登記證,商家也可以收券, 只是不能直接向金融機構兌領, 需要向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做二次消費, 再由具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向金融機構兌付。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範: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非金融機構營業人若違反此規定,將按消費券面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提供消費券最新資訊.供你參考:
依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定:
1.每人三千六百元消費券.消費券發行的面額,確定為500元6張,200 元3張.
2.擴大範圍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者皆可領取.
3.明年一月十八日起發放,至四月三十日截止領取,
4.消費券使用期限至九月三十日止,
5.營業人兌換現金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6.預計消費券預算金額將高達八百六十億元以上。
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規範: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
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
非金融機構營業人若違反此規定,
將按消費券面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發放對象共分七類,包括:
一、於國內設有戶籍之國民;
二、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並辦妥出生登記者;
三、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
四、取得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許可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外國人為國內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者;
六、香港、澳門居民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並取得居留許可者;
七、符合領取資格但在特別條例生效後、領取前死亡者。
消費券領取方面:
1.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
持領取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新式身分證)、印章,
於明年一月十八日當天.在戶籍所在的發券所領券.
2.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也可在四月三十日前,至內政部指定的郵局領取.
民眾需持通知單和國民身分證(新式身分證)或各項居留證親自領取,
3.符合消費券領取資格民眾也可委託領取.
4.未成年人或受禁治產宣告者,消費券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領取。
5.未滿二十歲者,由法定代理人代領.
6.當天無法領取者,必須等候內政部整理名冊.
在明年元宵節過後再向指定郵局領取,
7.所有發放作業至明年四月三十號截止,
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
消費券使用規定:
1.民眾持消費券可以到有發票或沒發票的商店.均可購買貨物或勞務,
2.民眾也可以將消費券捐贈慈善機構,並可依所得稅法扣稅。
3.消費券若遺失、毀損.則不再補發!
內政部表示,將會寄發消費券領取通知書到家中,
通知單上會有領取的時間、地點、領取方式、
使用說明、使用期限等相關資訊,
同時會附上委託書。
若未能趕上明年1月18日首波領取,
內政部規劃在明年元宵節過後,讓民眾到指定郵局領取。
民眾在領取消費券時也要當場點清楚,
因為消費券屬於有價券,只要領取後離開櫃台,一律不負責。
提供以上資料.供你參考!!